全能炼金师 作者:缘分0

    第 2 章

    后者则是换汤不换药的照样画葫芦,只比抄袭好上一些。不值得去骂,也不值得去学习。

    所以我会模仿他人风格,借鉴某句或某段比较经典但又不干涉到具体情节的句子或段落,但我不会去抄袭他人文章内容,也不会去模仿他人故事,一笔一画的写出来。

    即使我在风格上模仿了魔盗,甚至某些元素上提取了魔盗中的元素,但所有的主情节,分支情节,都和魔盗没有任何关联,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你或许会觉得语言对话上有蓝晶的味道,但故事上……你们认为到目前为止,哪部分的情节和蓝晶相似了?我是没发现。我一直认为情节是蓝晶的弱项,语言风格才是他的强项,我会学习他的强项,干嘛要学习我认为的弱项?

    而圣徒我看过。但是探长和歌舞团,却不是来自于圣徒的构思。

    哦对了,蓝晶的书,我只看过魔盗和魔法学徒,小人物我只看过前半章,知道卜哥,知道有个歌舞团,其他就不知道了。

    所以我认为,第二部的构思中,歌舞团的存在,很可能是因为模仿的原因,潜意识里受到影响,但其后续故事的发展,完全不可能和这两本书有任何的相同。

    所有的主线故事,依然只是我自己的构思!

    —————————

    写天风的一年多,让我明白了一件事。

    小说的内容带给读者的感觉,是书外无法解释的。所有的辩白,只能用书里的内容自己去解释。

    在书外的所有解释都是多余的。

    所以这将是我唯一一次解释。

    以后我不会对任何批评意见做解释。

    当然,我的解释不是让大家不批评,而是希望大家对缘分有信心。

    缘分的小说虽然更追求精彩性,却也不至于就放弃合理性。当你们提出我认为非常好的意见时,我也一定会立刻改正,并表示感谢。

    不过这一次,大家需要看下去才能明白。

    正文 说一件很可笑的事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31 本章字数:1150

    直到今天之前,我还不相信这世界真有脑抽,但现在我相信了。

    累了,想换换脑子,就去了某论坛逛一圈。

    恩,必须承认,这话对读者说也就说了,对作者而言就是挑衅了。

    偏偏该论坛还有很多作者。

    所以不意外,包括我本人在内,对此表示愤怒。

    我们的意思很简单:你看DT,也就看了,但尽量低调,别认为你做得很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尤其是可以在作者面前显摆。

    对方(当然不止一人),开始扯东扯西,说什么DT不叫盗。因为没有攻击网站,而是付钱看过后帖出来,再给别人看。既然没有攻击行为,所以不叫盗。

    这个说法很有意思,所以当时我忍不住站出来针对此说法发了个帖子:声明既然如此,我代表所有作者,请你们这类人不络小说。

    因为按照他的说法,他没有看盗帖,毕竟作者没有表示反对。事实上他也的确这样说明了的。既然这样,我就只能公开声明作者的反对。

    让我没想到是:首先盗帖有理众认为,我不够资格代表所有作者。

    然后是一个ID:REID的人自称是作者,并公开表示不希望我代表他。

    然后是一个ID:所有人的人,自称99年写过书,曾经被盗版,现在继续支持盗版事业光大,认为没有什么不可以光明正大的。

    很窘。

    真的,我自以为我代表的是所有作者的心声在说话,但没想到先后两位自称作者的人物反对我。

    当然,也有支持我的作者。

    不过这两位作者,让我很难堪。

    所有的原因,动机,目的,用意,到底是什么,其实很简单的一件事。结果演变成如此结局。

    我只能说这两位自称作者的朋友,要么就是根本没有上架入V的资格,要么就是脑抽,脑子有问题。

    一帮盗帖有理众指责我不够资格代表所有作者,是因为他们心虚。因为有人发帖公然声称:盗帖不是盗,作者没有反对,盗帖不是错误,甚至拿借书看这种事做比喻,才引起我们的反感。

    我也是就此事而发表声明。但没想到还冒出这么两号人物来。

    在此郑重表示,脑抽天天有,今天特别多。

    今天的事件,告诉了我,现实永远比小说更YY,我想我后面写小说,有了更好的参照标准。假如有某个情节大家说不可能吧?谁会那么傻逼做这事?请参照re和“所有人”。

    最后,重复一下:有些人看盗帖,也就看了。作者也只会呼吁大家订阅,不会说什么别的。但请不要到作者面前对作者说,我看你盗帖来支持你。真得,别这么说,没有哪个作者爱听这话。

    正文 一点感想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32 本章字数:1601

    我不明白到底是谁第一个说出,职业写手是吃青春饭的这句话,在那之后,就总是听到有人说,网络职业写手干不长,吃的是年轻。一旦年纪大了,就不行了。

    我不知道这个论调是怎么出来的?难道谁之前的父母辈是干网络写手这一行的?留下来的经验心得?

    把网络写手比成明星那样的产业?过了四十岁就不能干了?

    还是相当然的以为上了年纪就脑子不行了?不能写小说了?

    今天我想和所有的保持这个观念的朋友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生物变化上的例子我就不举了,我不是医生,也不懂这个,我只想问问,难道历史上所有的著作,都是别人年轻时写出来的吗?他们过了五六十岁的年龄后,就没有过作品问世?

    自己去,会找到答案的。我记得老舍是在五十三岁时写的龙须沟,他的最后一部作品是正红旗下。象他们这样的作家级人物,网络写手自然是比不上的。可正因如此,相信他们这样的人物写作时只有更耗脑力,逐字逐句的思考,揣摩,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去应对,而不象大部分网络写手,有了构思就直接写上去。

    第 2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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