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炼金师 作者:缘分0
第 3 章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都能在进入老年时坚持写作,网络写手为什么不能?凭什么说网络写手是青春饭?这太可笑了。
回头再想想,很多人在工作岗位上干到退休以后,年劳体衰,无法做事。而对网络写手来说,只要脑子还清醒,手指还灵活,眼睛还看得见,就能继续写下去。
过了六十岁符合这标准的,应该不会太少吧?
就这一点而言,其实网络写手比大多数职业都更具备持久性。
要说随着年纪的增长,思想上可能不符合时代潮流了,年纪大了,会被淘汰,这到是有可能。
不过每一个成功的网络写手,都会努力研究市场。不要以为老人家就不喜欢看网络小说。邓小*平还看武侠小说呢,用他老人家的话说:“他不动脑筋地写,我不动脑筋地看,看着不累。”
有人能看,自然就有人能写。不会每一个写手上了年纪,就一定写不出受年轻人喜欢的东西的。
前两年就有位退休老红军在网络上发表小说来着,虽然不是大火,却引来不少读者追捧。我也去看了,虽然不是我的菜,但是还是很支持。老红军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发表小说,走得还是传统路线。但是对于从网络写手一步步变老的一辈来说,将来要继续网络写手的套路,也未必困难。
不能与时俱进,那是个人的问题,是心态的问题,是自我调整的问题,不是年龄的问题。
所以我看不到任何说搞写作的人是吃青春饭这个说法的根据,却不明白这个说法到底从何而来,为什么走到哪都能听到。
我不止一次听到有人对我说:这一行干不长。
不止一次在论坛上看到有人说:这一行吃的青春饭。
整个行业才刚刚兴起,已经有无数预言家冒了出来。
所以,我现在只能这么说:
文学的体裁,可以不断变化,文字的魅力,却是永恒的。
就算再倒下一百个新行业,文学都不会倒,只是变个形式而已。只要你能跟上时代的脚步,你越老,就越值钱。
不存在所谓的青春饭一说,写手不是靠卖脸吃饭的。
顺便说一句,我现在也不年轻,但对我来说,只要我的心能跟上这个时代文学娱乐的脚步,那就够了。
至于说人到了七哈登,最高曾经任职诺兹群领主大人的秘书。在那之后不久,他因为娶到了一位当时在诺兹群人见人谗的美丽姑娘而遭受了陷害,最终只能带着家人回到了哈登家族的老家南威尔小镇。
修伊格莱尔是一个孤儿,被姑妈收养。三年前他的姑妈认为修伊已经够资格去外面自己生活了,就把他以二十个金维特的价格卖给了加文男爵,契约时间是三年期限。
二十个金维特并不便宜,即便是哈登男爵在掏这笔钱时也心疼了一阵,不过修伊格莱尔英俊的样貌实在令人爱不释手,男爵那美丽的妻子一眼就看中了男孩,坚持要把他买下来。
七天前,修伊的契约到期,男爵夫人希望能够继续雇佣修伊做他儿子的玩伴,但结果他的姑妈开出了四十个金维特的价格。这份价格不是经济状况每日愈下的男爵所能接受的,于是他的姑妈将修伊放到了市场,直到那个穿着金色盔甲的武士出高价将他买走。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宫浩的灵魂附在了这个叫修伊的男孩身上,很无奈地发现自己和所有的男孩就象猪一样被塞进船舱里,已经在海上整整飘荡了两天。
是寄生?还是投轮回时少喝了一碗孟婆汤?又或者宫浩的存在只是小男孩修伊格莱尔的一个儿童式的臆想?还是此刻的一切只是宫浩的一个梦境?
有些问题永远没有答案。
船的底舱里有一碗水。宫浩小心地捧起那碗水,透过荡漾的微波,他看到的是一张俊美的如瓷娃娃般的好看面容,这个叫修伊的男孩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头发,一双眼睛充满灵气,让人看一眼就会爱不释手,难怪当初男爵夫人对他的离开如此不舍。
而现在,这就是自己的身体了。
“嘿,修伊。”耳边响起了芬克的声音。
脸上长满雀斑的芬克算是船上修伊唯一的朋友了,他们都是从南威尔镇的市场被买走的。然后就被带了这艘船上,不知道自己将去往何方,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主人是谁。
“什么事?芬克?”宫浩小声回答。
第 3 章
恋耽美
第 3 章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都能在进入老年时坚持写作,网络写手为什么不能?凭什么说网络写手是青春饭?这太可笑了。
回头再想想,很多人在工作岗位上干到退休以后,年劳体衰,无法做事。而对网络写手来说,只要脑子还清醒,手指还灵活,眼睛还看得见,就能继续写下去。
过了六十岁符合这标准的,应该不会太少吧?
就这一点而言,其实网络写手比大多数职业都更具备持久性。
要说随着年纪的增长,思想上可能不符合时代潮流了,年纪大了,会被淘汰,这到是有可能。
不过每一个成功的网络写手,都会努力研究市场。不要以为老人家就不喜欢看网络小说。邓小*平还看武侠小说呢,用他老人家的话说:“他不动脑筋地写,我不动脑筋地看,看着不累。”
有人能看,自然就有人能写。不会每一个写手上了年纪,就一定写不出受年轻人喜欢的东西的。
前两年就有位退休老红军在网络上发表小说来着,虽然不是大火,却引来不少读者追捧。我也去看了,虽然不是我的菜,但是还是很支持。老红军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发表小说,走得还是传统路线。但是对于从网络写手一步步变老的一辈来说,将来要继续网络写手的套路,也未必困难。
不能与时俱进,那是个人的问题,是心态的问题,是自我调整的问题,不是年龄的问题。
所以我看不到任何说搞写作的人是吃青春饭这个说法的根据,却不明白这个说法到底从何而来,为什么走到哪都能听到。
我不止一次听到有人对我说:这一行干不长。
不止一次在论坛上看到有人说:这一行吃的青春饭。
整个行业才刚刚兴起,已经有无数预言家冒了出来。
所以,我现在只能这么说:
文学的体裁,可以不断变化,文字的魅力,却是永恒的。
就算再倒下一百个新行业,文学都不会倒,只是变个形式而已。只要你能跟上时代的脚步,你越老,就越值钱。
不存在所谓的青春饭一说,写手不是靠卖脸吃饭的。
顺便说一句,我现在也不年轻,但对我来说,只要我的心能跟上这个时代文学娱乐的脚步,那就够了。
至于说人到了七哈登,最高曾经任职诺兹群领主大人的秘书。在那之后不久,他因为娶到了一位当时在诺兹群人见人谗的美丽姑娘而遭受了陷害,最终只能带着家人回到了哈登家族的老家南威尔小镇。
修伊格莱尔是一个孤儿,被姑妈收养。三年前他的姑妈认为修伊已经够资格去外面自己生活了,就把他以二十个金维特的价格卖给了加文男爵,契约时间是三年期限。
二十个金维特并不便宜,即便是哈登男爵在掏这笔钱时也心疼了一阵,不过修伊格莱尔英俊的样貌实在令人爱不释手,男爵那美丽的妻子一眼就看中了男孩,坚持要把他买下来。
七天前,修伊的契约到期,男爵夫人希望能够继续雇佣修伊做他儿子的玩伴,但结果他的姑妈开出了四十个金维特的价格。这份价格不是经济状况每日愈下的男爵所能接受的,于是他的姑妈将修伊放到了市场,直到那个穿着金色盔甲的武士出高价将他买走。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宫浩的灵魂附在了这个叫修伊的男孩身上,很无奈地发现自己和所有的男孩就象猪一样被塞进船舱里,已经在海上整整飘荡了两天。
是寄生?还是投轮回时少喝了一碗孟婆汤?又或者宫浩的存在只是小男孩修伊格莱尔的一个儿童式的臆想?还是此刻的一切只是宫浩的一个梦境?
有些问题永远没有答案。
船的底舱里有一碗水。宫浩小心地捧起那碗水,透过荡漾的微波,他看到的是一张俊美的如瓷娃娃般的好看面容,这个叫修伊的男孩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头发,一双眼睛充满灵气,让人看一眼就会爱不释手,难怪当初男爵夫人对他的离开如此不舍。
而现在,这就是自己的身体了。
“嘿,修伊。”耳边响起了芬克的声音。
脸上长满雀斑的芬克算是船上修伊唯一的朋友了,他们都是从南威尔镇的市场被买走的。然后就被带了这艘船上,不知道自己将去往何方,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主人是谁。
“什么事?芬克?”宫浩小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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