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炼金师 作者:缘分0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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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炼金师》
作者:缘分0
[全能炼金师 / 缘分0 著 ]
,:/
书籍介绍:
一次失败的化学实验,让实验员宫浩灵魂穿越异界,成为平民少年修伊格莱尔。不幸的是,他被卖到了噩梦之岛——帝国的秘密炼金实验基地,作为最下层的仆役和随时可能送命的实验材料。幸运的是,他还有一点时间来改变命运:拼命汲取各种知识与技能,学习和改造失传的古代炼金术,成为精通魔法武技的最强全能炼金师。
用魔法武技将巨龙踩在脚下,让魔神也在我的傀儡军团面前颤抖!
————————————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推荐本书《一起混过的日子》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26 本章字数:731
这本书是我今天刚刚知道的,一口气看完了。编辑推荐的。
一:这本书我的确看着有意思。当然,不是每本书看着喜欢就一定特别推荐的,所以还有另两个原因。
不过第三点的原因最重要。
作者很有意思,直接了当地喊出了一句话:我没啥别的想法,我就想干翻排在我前面的书。
很好,很真实,而且很符合他这本书的风格和特色。
其实做作者的,谁不想自己的书好?谁喜欢让别人的书排在自己前面?
我想没人喜欢,都希望自己能上去。
但是包括我自己,我没见过有谁能喊出耳坠这句话:干翻他们!
这话喊得好,有气势!
说出心里话,没什么好脸红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以前见大神拉票,都是软绵绵的:哎呀某某人又超过我了,大家要加把劲啊什么的。
耳坠没有:新来乍到,谁都不认识,也无所顾忌,上来就喊,干翻他们。看得我热血澎湃,没有丝毫遮遮掩掩的隐藏。
所以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当时就笑了出来。
然后就生出个念头,我得推荐这本书。
哦对了,因为是今天刚看完,看完后即兴推荐,所以也不认识耳坠。
顺便说一下我对这书的看法:
很朴实的文笔,很简单的手法,但是都市氛围不错。很真实的感觉。喜欢夸张和YY的,未必会喜欢此流书。不过喜欢回味都市学校生活的,也许会喜欢。当然,既然是小说,肯定也要有虚构,不过这本书给人的感觉还是比较真实的。
所以喜欢这类题材的书的朋友,不妨读一读。
正文 我很遗憾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28 本章字数:1760
第二部发出两个章节后,已经引发不少批评意见了。
但事实上:假如你是修伊格莱尔,掉到歌舞团面临他人的赔偿要求,当你选择暴力警告时,通常只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杀光所有人。要么被这里的人泄露行踪。
要知道通缉一个人,通常会把一个人最基本的特点说出来:金发少年,单身,会法术。
修伊格莱尔已经无可避免地具备了单身和少年两个因素,这使他在面临全国大通缉时,也一定会进入法政署的视野。
这个时候玩法术?大杀四方?
进一步增加自己的被怀疑度?
我必须很遗憾地认为:凡是认为主角掉下来后应该大展神威的,这种人不适合逃亡。严重怀疑你还没走出几步路,就被人发现你是谁了。
事实上,这些解释我全都有,全都在书里,只不过不在这些章节里,而分别在后面的几处章节中。包括修伊为什么可以忍受团长的敲诈。
要知道存稿流的一个好处就是通常不会有太过明显的逻辑悖论,而且许多坑挖过后是有填上的资格。为了质量,我一篇文章要改上七八次,可以说不会有什么太过不合理的情节出现。
当然,象LK里对圣人和虚伪者的辩论,我是没兴趣解释的了,见仁见智而已。
————————
解释第二件事,这本书在创造的时候,在风格上借鉴了魔盗,这一点我从没否认过,甚至是主动公开承认的。
但是我绝对没有去模仿谁的故事情节的兴趣。
在我看来,写书有借鉴,模仿,抄袭等几种分类。
抄袭不用解释,就是典型的人家写什么你就拿来用什么,大段的抄袭,换个名字就算自己的。一般来说,当涉及到三百字以上时,可以认为是抄袭。(个人看法)
这样的事我不会做。
借鉴有所不同。比如我看某本书里的某句话不错,我就拿来用了。在这句话上,我或许是抄袭了,但只是一句话,和具体的故事情节没有关联。这样的事我会做,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好。
模仿就又不同了。模仿有风格上的模仿,也有故事上的模仿。前者我认为是对写作手法上的一种锻炼,是对小说风格的定位。
第 1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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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炼金师》
作者:缘分0
[全能炼金师 / 缘分0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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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失败的化学实验,让实验员宫浩灵魂穿越异界,成为平民少年修伊格莱尔。不幸的是,他被卖到了噩梦之岛——帝国的秘密炼金实验基地,作为最下层的仆役和随时可能送命的实验材料。幸运的是,他还有一点时间来改变命运:拼命汲取各种知识与技能,学习和改造失传的古代炼金术,成为精通魔法武技的最强全能炼金师。
用魔法武技将巨龙踩在脚下,让魔神也在我的傀儡军团面前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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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推荐本书《一起混过的日子》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26 本章字数:731
这本书是我今天刚刚知道的,一口气看完了。编辑推荐的。
一:这本书我的确看着有意思。当然,不是每本书看着喜欢就一定特别推荐的,所以还有另两个原因。
不过第三点的原因最重要。
作者很有意思,直接了当地喊出了一句话:我没啥别的想法,我就想干翻排在我前面的书。
很好,很真实,而且很符合他这本书的风格和特色。
其实做作者的,谁不想自己的书好?谁喜欢让别人的书排在自己前面?
我想没人喜欢,都希望自己能上去。
但是包括我自己,我没见过有谁能喊出耳坠这句话:干翻他们!
这话喊得好,有气势!
说出心里话,没什么好脸红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以前见大神拉票,都是软绵绵的:哎呀某某人又超过我了,大家要加把劲啊什么的。
耳坠没有:新来乍到,谁都不认识,也无所顾忌,上来就喊,干翻他们。看得我热血澎湃,没有丝毫遮遮掩掩的隐藏。
所以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当时就笑了出来。
然后就生出个念头,我得推荐这本书。
哦对了,因为是今天刚看完,看完后即兴推荐,所以也不认识耳坠。
顺便说一下我对这书的看法:
很朴实的文笔,很简单的手法,但是都市氛围不错。很真实的感觉。喜欢夸张和YY的,未必会喜欢此流书。不过喜欢回味都市学校生活的,也许会喜欢。当然,既然是小说,肯定也要有虚构,不过这本书给人的感觉还是比较真实的。
所以喜欢这类题材的书的朋友,不妨读一读。
正文 我很遗憾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28 本章字数:1760
第二部发出两个章节后,已经引发不少批评意见了。
但事实上:假如你是修伊格莱尔,掉到歌舞团面临他人的赔偿要求,当你选择暴力警告时,通常只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杀光所有人。要么被这里的人泄露行踪。
要知道通缉一个人,通常会把一个人最基本的特点说出来:金发少年,单身,会法术。
修伊格莱尔已经无可避免地具备了单身和少年两个因素,这使他在面临全国大通缉时,也一定会进入法政署的视野。
这个时候玩法术?大杀四方?
进一步增加自己的被怀疑度?
我必须很遗憾地认为:凡是认为主角掉下来后应该大展神威的,这种人不适合逃亡。严重怀疑你还没走出几步路,就被人发现你是谁了。
事实上,这些解释我全都有,全都在书里,只不过不在这些章节里,而分别在后面的几处章节中。包括修伊为什么可以忍受团长的敲诈。
要知道存稿流的一个好处就是通常不会有太过明显的逻辑悖论,而且许多坑挖过后是有填上的资格。为了质量,我一篇文章要改上七八次,可以说不会有什么太过不合理的情节出现。
当然,象LK里对圣人和虚伪者的辩论,我是没兴趣解释的了,见仁见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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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二件事,这本书在创造的时候,在风格上借鉴了魔盗,这一点我从没否认过,甚至是主动公开承认的。
但是我绝对没有去模仿谁的故事情节的兴趣。
在我看来,写书有借鉴,模仿,抄袭等几种分类。
抄袭不用解释,就是典型的人家写什么你就拿来用什么,大段的抄袭,换个名字就算自己的。一般来说,当涉及到三百字以上时,可以认为是抄袭。(个人看法)
这样的事我不会做。
借鉴有所不同。比如我看某本书里的某句话不错,我就拿来用了。在这句话上,我或许是抄袭了,但只是一句话,和具体的故事情节没有关联。这样的事我会做,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好。
模仿就又不同了。模仿有风格上的模仿,也有故事上的模仿。前者我认为是对写作手法上的一种锻炼,是对小说风格的定位。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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