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机告诉我[重生](GL)——江暮无尘(9)
对了,宁忱。容非瑾忽然想起了什么:昨天你和刘谌谈的怎么样?
不提也罢。纪宁忱叹了口气:不欢而散。
容非瑾担忧地看着她,作为她一生的好友,对她与刘谌的事情,知道得清清楚楚。
容非瑾与江慕之不同,江慕之寝室里的情况是,谨言慎行,雪碧不倒,可以看出,刘谌最好的朋友是林谨言,而她一有什么事,第一个告诉的,肯定也是林谨言,而不是江慕之。
可纪宁忱最好的朋友是容非瑾,所以说,容非瑾知道她们的事情,比江慕之多的多的多。
比如纪宁忱撞见刘谌和她发小的事情,上辈子容非瑾就知道,可江慕之却不知道。
也正是因为知道得太过清楚,她才更加心疼自己的好友。
张爱玲说,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不过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聪明之人,就在扇子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愚拙之人,就守着看一辈子的污血扇子。
上辈子她与宁忱两人做了一辈子的愚拙之人,并非是她们不想改变,不想在那扇子上绘出一枝桃花,可她们在撞的时候,没控制住力度,任她们怎么涂抹修改,也不过是更加污浊,更加混乱,到了最后,还不如一开始的样子,倒是把自己弄得个千疮百孔,满目疮痍。
纪宁忱后来离了婚,比她晚了几年,带着个孩子净身出户。
即使当年是刘谌出了轨,她也没能忘记她。
容非瑾永远也忘不了那日,风华绝代的女人眼里眉梢全是醉意,把往日的冷漠遮得一干二净。
她苦笑着说:阿瑾,你知道么?其实都是我自作自受。
刚认识的时候,我就问过她,我看上去那么不好接近,她为什么靠近我。她笑嘻嘻地回答我说她喜欢姓纪的姑娘。
后来,我知道有个姑娘叫季明夏。
两个ji同音不同字,可我还是放不开她的手,我想,季明夏不爱她,她早晚会忘记她,我们又纠缠了几年,分分合合了好几次。可后来,我却亲眼看见,季明夏把唇印上了我心上的那个人,她却没有躲开。这时候,我才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我错了,阿瑾,我错了,其实早就结束了,就在我知道有个姑娘叫季明夏开始,就结束了,或者更早一点?在我还没和刘谌在一起,亲眼看见她们举止亲密开始,再或者,我们从来都没有开始过
那是她头一次听见纪宁忱说这么多话,她以为她早就忘了,却在这一次醉酒过后,崩溃得一塌糊涂。
重来一次,容非瑾也不知,该不该阻止纪宁忱重蹈覆辙,如果阻止,她会信么?而且,她总觉得刘谌不是这样的人,明明后来再见刘谌之时,她依旧孑然一身,若是当真薄情至此,又怎么会把自己搞成那个样子?
可若是不阻止,她又怎么对得起另一个时空孤孤单单的好友?
宁忱。容非瑾认真地说:我觉得你和刘谌间应该好好地谈一谈,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她不知道你喜欢她,你也不知
容非瑾顿了顿,接着说:你也不知,她心中除了你,是不是还有另一个人。另一个姓季的姑娘。
我会的。纪宁忱郑重其事地应道。
*
这是三年以来,江慕之唯一睡得一次安稳觉。
从阿绵走得那天起,她的梦中,就永远都是那些她挥之不去怎么也忘不掉的往事,容非瑾的,阿绵的,她们寝室四人的,好的坏的,幸福的痛苦的,难忘的抛于脑后不知在记忆哪个犄角旮旯栖息的,一股脑全都冒了出来,鲜活地恍如昨日。
时而容非瑾笑着和她说:阿慕,我爱你
她的唇角刚刚扬起,画面却骤然一转。
阿绵面色痛苦,露出的一口皓齿都是血淋淋的红,仿佛在往外渗血:忘记她,好好活着。
紧接着又是阿谌失望透顶地转身,一向挺直的脊背好像佝偻了下去,夕阳的余晖落在她的身上,让她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她们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了,把她一个人丢在寂静阴森的黑暗里,不管她如何哀求,她们也不愿回头看她一眼,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她一个人,黑暗像是一张漆黑的大口,瞬间就把她吞噬了。
夜晚的每时每刻都揪得她神经突突得疼,幸福的她知晓再也回不去,痛苦的她永远也不想回忆起,本该是正负相抵,却被她弄成了痛不欲生,就这样,她总是会在午夜时分惊醒,因为实在是太清醒了,后来也就睡不着了。
可这一夜,她什么也没有梦见,就这么一觉睡到了天明,连带着她的心情都好了不少,再加上她属实跳脱开朗的三个好友,江慕之觉得,自己的性格仿佛都变得雀跃了几分,不再像往常般沉闷。
这时候才刚开学,除了加入院会的林谨言忙得像条狗,她们其余三人都很清闲。
闲着也属实难受,下午第一节 课下课回寝的时候,刘谌兴致勃勃地提议:听说滨海路那边新开了一家云南菜,我们今晚去试试?
江慕之知道那家饭馆,装修高档,价位不低,味道却属实不错,尤其是他们家自制的桂花蜜,甜而不腻,上辈子受到了她们全寝的一致好评,阿谌还出了高价钱,弄了四罐来,给她们一人分了一罐泡水喝。
三年没吃,如今倒也挺想念的,于是就欣然同意了。
唐绵从来唯江慕之是从,自然也乐颠颠地答应了,一低头发现手机里男友的消息,就专心回复去了。
你呢?谨言。刘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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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谨言啊了一声,才从自己的思绪中走了出来:你刚刚说什么?
刘谌又重复了一遍。
林谨言轻叹了口气,无奈扶额道:你们去吧,今天晚上五点半我还有一个会,真是日了狗了。
就我们三个怎么去啊。刘谌故作沉痛状:崽啊,阿爸对你很失望。
啊?原本低头专心玩手机的唐绵忽然抬起了头,满脸都写着冤枉,不可思议道:我又怎么了!我就玩个手机,啥也没干啊!
刘谌:???
林谨言:
江慕之也是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满脸写着问号,不明白阿绵怎么就这么傻,往常阿谌和谨言故意招她也就罢了,这会人家没说什么,她自己却撞了上去
一阵发怔后,刘谌和林谨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捂着肚子大笑不止,脸涨得通红,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看见没,承认了,承认了!
谨言!我们这么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儿子终于认人了,知道我是她阿爸了!刘谌抹着不存在的眼泪,紧紧地握着林谨言的手,故作喜极而泣道。
唐绵这会也反应过来了,气得满脸通红,梗着脖子辩解道:还不是怪你们,老自称我爸爸,我这都习惯了。
习惯了好。刘谌嘴贱回了一句,又转头看向林谨言:你说阿绵怎么就这么傻呢,呆萌呆萌的,受不了了,哈哈哈哈哈。
你再说!刘慎行!唐绵恶狠狠地掰着自己手上的关节,咬牙假笑道:你是又皮痒了吧。
刘谌吊儿郎当地耸了耸肩,耍贱地翘起了左半边的唇角,挑衅道:你倒是来啊。
两人在路上一个跑一个追,闹得不亦乐乎,江慕之看着二人,玩心渐起,侧过头和林谨言说:你不管管你儿子?
林谨言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他们父子俩的事情,我可管不了,毕竟我是喜当妈。
江慕之轻笑着摇摇头,忽然抬头看了看那一片的天空,澄清的天,像一望无际的平静的碧海,阳光如欢快的音符一般灿烂的流动,她微笑地长吁了口气,好似一切真的能重新开始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 咳,声明一下,阿谌心里没有另一个女孩
第14章
9月2日,是江慕之重生后过的第一个周末,也是江海大学新生报道的日子。
唐绵因为家离得近,周五一下课就跑去地铁站,坐车回家了,她临走前还问过江慕之:阿慕,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家?
回家?江慕之从来没有想过,在她遥远的记忆中,父母早就不认了她这个女儿,世界上唯一牵挂着她的人在某处静静长眠,在她脖子前挂着的小瓶子里静默不语。
现在这个人,在她眼前。
她摇头拒绝了。
她还没做好准备,去那个迄今为止她已经十年没有造访过的地方。况且,这个时候江轩之是一定在的,她何必自找没趣,去打扰人家一家三口的团圆时刻。
而林谨言作为院会成员,一大早就赶去了报道的地方,准备迎接新生,也不在寝室。
寝室里就只剩下了江慕之和刘谌两人。
可没多久,江慕之就听见对面床铺窸窸窣窣的穿衣声,她不禁有些好奇,阿谌一向都是能不穿衣服就不穿衣服,她嫌内衣勒得慌,只要一到冬天,换上了厚厚的羽绒服时,她里面是必然是空空荡荡的,用她的话说,反正她小,看不出来。
现在穿衣服了,定然是有事情要出门,江慕之问:阿谌,你今天有事?
刘谌啊了一声,穿衣服的动作停住了,衣服半挂在脖颈处,露出一片白皙光滑的肌肤,隔着床帘问:阿慕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说,你今天有事?
可不是。刘谌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继续穿衣服,道:我这哪能闲着啊。
我可比不了阿绵和谨言,是独生子女,我爸妈本来就喜欢小的,我要是不努力,家里的东西肯定都得给我那弟弟,说不定我一分都捞不着。
江慕之听得满脸黑线:哦,你那狗弟弟。
狗弟弟姓刘名可乐,是一只边牧,今年一岁半,刚好和唐雪碧凑成一对,江慕之上一世死前,可乐还活得好好的,是刘谌的爸妈留给刘谌除了那一笔债务最后的礼物。
狗弟弟怎么了!刘谌辩解道:狗弟弟不是弟弟么?狗弟弟也是弟弟,还比弟弟可爱多了!
江慕之决定不和这个狗奴一般见识,阿谌这家伙爱犬如命,成天就靠着她父亲给她发的可乐的视频过日子,还把扣扣签名都改成了,我有一只狗,可以慰风尘。
所以,你到底要去干嘛去?
刘谌也不玩了,说:我这不是车还没学完么?周一就要考科三了,我今天明天都要去永和驾校,教练带我们几个练考试路线。
嘤嘤嘤,我的周末就这么一去不复返了。
江慕之挑了下眉,这才想起来,阿谌的驾驶证是在大二的9月末才拿下来的,怪不得这几天,没有看见阿谌那辆骚包的敞篷四座白色玛莎拉蒂。
行了,赶快去吧,等你的玛莎拉蒂。
得嘞。
随着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寝室里只剩下了江慕之一个人,诡异的安静,安静得连紧闭着的门窗外的鸟鸣声都如此的婉转清晰。
她脸上的笑意逐渐消失殆尽,被一片木然笼罩,整个寝室,好像只能听见她自己的心跳声。江慕之的世界就这样铺天盖地地黑了下来。
一下,两下
是活着的声音。
江慕之忽然觉得,那扇门,好像瞬间就把她与热闹的尘世隔绝开,门外,是别人的欢笑怒骂悲喜沉浮,门里,是自己的天寒地冻凄风楚雨。她冷不防地瑟缩了一下,只觉得这寂寞冷厉有如刺骨的刀,刮在她裸露的皮肤上生疼。
她盯着天花板,忍不住轻笑一声,笑自己的没出息,明明自己比阿绵阿谌她们多活了十年,却好似比她们每一个人都害怕孤独。
害怕的话,就睡吧。
江慕之把放在身侧的毯子拉开一角,盖在身上,阖上眼眸,心想,说不定一觉醒来,她们所有的人就都回来了。
就在她迷迷糊糊马上就要陷入沉睡的时候,她做了一个浅浅的梦,她知道自己这是在做梦,却没办法让自己清醒过来,她像个旁观电影的局外人,不悲不喜地站在窗口观望梦里美好到不真实的剧情。
梦里还是她上大学的时候,参加了校园十大歌手的比赛,容非瑾在台下,唇边含了抹温柔的浅笑,目光湿润地看着她,随着音乐的节拍轻轻摆动,她的眼底像静夜之下波纹微漾的大海,脉脉荡漾着只属于她的,爱情。
I don't wa you,nothing is gonna ge my love for you
她听见梦中的自己温柔唱道,却忍不住地皱眉。
这首歌一度是她最喜欢的英文歌,却在容非瑾转身离去时,成为了她多少年来都不愿触碰的温柔,如今被硬生生地灌进脑子里,尖如利刃,好像下一秒就能撕破她的耳膜一般,刺得她的心脏汩汩地冲外面淌血。
怎么会又听见了呢?江慕之想,明明从四年前起,她就把这首已经深入骨髓的歌,从自己的世界中彻底剜了出去。
耳边的声音越来越大,响如洪钟,江慕之不耐烦地翻了个身,头猛地和墙壁来了一次亲密接触,咚的一声。
江慕之倏然睁开了眼睛,醒了。
头顶上火辣辣的疼痛让她倒吸了一口气,生理性的鼻子一酸,眼冒金星,可即使是醒了,为什么那首歌还在不知疲惫地放着?
江慕之冷着脸,循着歌声,目光落在了放在床铺上正扑腾扑腾地跳的手机,好像是落在油锅里,还未死透的鱼一般。她一边揉着钝痛的头,一边伸手接了电话。
是刘谌。
阿慕。哭唧唧的声音传来,我我我,我好像又迷路了。
江慕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眼底流淌着的笑意却是真实而温暖的,虽然这样的阿谌她已经见了快一周了,可还是忍不住地想笑。
十年后阿谌那张沉着冷静的脸太具有欺骗性,她居然忘了,阿谌最开始的时候是个路痴,痴到不能再痴了的那种,平日里放荡不羁,一到迷路了就奶唧唧的。记得大一的时候,有一个教学楼的教室是半圆形的,每个教室都有两个门,一个门离楼梯口很近,阿谌在她们三个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从一个门出去,又从另一个门进去。
别急。江慕之轻声安抚她道:你在哪了?我马上穿衣服过去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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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也罢。纪宁忱叹了口气: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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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非瑾与江慕之不同,江慕之寝室里的情况是,谨言慎行,雪碧不倒,可以看出,刘谌最好的朋友是林谨言,而她一有什么事,第一个告诉的,肯定也是林谨言,而不是江慕之。
可纪宁忱最好的朋友是容非瑾,所以说,容非瑾知道她们的事情,比江慕之多的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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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为知道得太过清楚,她才更加心疼自己的好友。
张爱玲说,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不过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聪明之人,就在扇子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愚拙之人,就守着看一辈子的污血扇子。
上辈子她与宁忱两人做了一辈子的愚拙之人,并非是她们不想改变,不想在那扇子上绘出一枝桃花,可她们在撞的时候,没控制住力度,任她们怎么涂抹修改,也不过是更加污浊,更加混乱,到了最后,还不如一开始的样子,倒是把自己弄得个千疮百孔,满目疮痍。
纪宁忱后来离了婚,比她晚了几年,带着个孩子净身出户。
即使当年是刘谌出了轨,她也没能忘记她。
容非瑾永远也忘不了那日,风华绝代的女人眼里眉梢全是醉意,把往日的冷漠遮得一干二净。
她苦笑着说:阿瑾,你知道么?其实都是我自作自受。
刚认识的时候,我就问过她,我看上去那么不好接近,她为什么靠近我。她笑嘻嘻地回答我说她喜欢姓纪的姑娘。
后来,我知道有个姑娘叫季明夏。
两个ji同音不同字,可我还是放不开她的手,我想,季明夏不爱她,她早晚会忘记她,我们又纠缠了几年,分分合合了好几次。可后来,我却亲眼看见,季明夏把唇印上了我心上的那个人,她却没有躲开。这时候,我才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我错了,阿瑾,我错了,其实早就结束了,就在我知道有个姑娘叫季明夏开始,就结束了,或者更早一点?在我还没和刘谌在一起,亲眼看见她们举止亲密开始,再或者,我们从来都没有开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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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唇角刚刚扬起,画面却骤然一转。
阿绵面色痛苦,露出的一口皓齿都是血淋淋的红,仿佛在往外渗血:忘记她,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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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发怔后,刘谌和林谨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捂着肚子大笑不止,脸涨得通红,眼泪都快流出来了:看见没,承认了,承认了!
谨言!我们这么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儿子终于认人了,知道我是她阿爸了!刘谌抹着不存在的眼泪,紧紧地握着林谨言的手,故作喜极而泣道。
唐绵这会也反应过来了,气得满脸通红,梗着脖子辩解道:还不是怪你们,老自称我爸爸,我这都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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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江慕之从来没有想过,在她遥远的记忆中,父母早就不认了她这个女儿,世界上唯一牵挂着她的人在某处静静长眠,在她脖子前挂着的小瓶子里静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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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摇头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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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林谨言作为院会成员,一大早就赶去了报道的地方,准备迎接新生,也不在寝室。
寝室里就只剩下了江慕之和刘谌两人。
可没多久,江慕之就听见对面床铺窸窸窣窣的穿衣声,她不禁有些好奇,阿谌一向都是能不穿衣服就不穿衣服,她嫌内衣勒得慌,只要一到冬天,换上了厚厚的羽绒服时,她里面是必然是空空荡荡的,用她的话说,反正她小,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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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今天有事?
可不是。刘谌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继续穿衣服,道:我这哪能闲着啊。
我可比不了阿绵和谨言,是独生子女,我爸妈本来就喜欢小的,我要是不努力,家里的东西肯定都得给我那弟弟,说不定我一分都捞不着。
江慕之听得满脸黑线:哦,你那狗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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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慕之挑了下眉,这才想起来,阿谌的驾驶证是在大二的9月末才拿下来的,怪不得这几天,没有看见阿谌那辆骚包的敞篷四座白色玛莎拉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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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又听见了呢?江慕之想,明明从四年前起,她就把这首已经深入骨髓的歌,从自己的世界中彻底剜了出去。
耳边的声音越来越大,响如洪钟,江慕之不耐烦地翻了个身,头猛地和墙壁来了一次亲密接触,咚的一声。
江慕之倏然睁开了眼睛,醒了。
头顶上火辣辣的疼痛让她倒吸了一口气,生理性的鼻子一酸,眼冒金星,可即使是醒了,为什么那首歌还在不知疲惫地放着?
江慕之冷着脸,循着歌声,目光落在了放在床铺上正扑腾扑腾地跳的手机,好像是落在油锅里,还未死透的鱼一般。她一边揉着钝痛的头,一边伸手接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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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慕。哭唧唧的声音传来,我我我,我好像又迷路了。
江慕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眼底流淌着的笑意却是真实而温暖的,虽然这样的阿谌她已经见了快一周了,可还是忍不住地想笑。
十年后阿谌那张沉着冷静的脸太具有欺骗性,她居然忘了,阿谌最开始的时候是个路痴,痴到不能再痴了的那种,平日里放荡不羁,一到迷路了就奶唧唧的。记得大一的时候,有一个教学楼的教室是半圆形的,每个教室都有两个门,一个门离楼梯口很近,阿谌在她们三个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从一个门出去,又从另一个门进去。
别急。江慕之轻声安抚她道:你在哪了?我马上穿衣服过去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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