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 作者:兰拓

    分卷阅读137

    郇山城的土著领主们原本都是抱着看笑话的心里看着猫爷率领大军进入草原的,他们和草原那帮野蛮人比邻了数百年,都不敢贸然深入草原,这位亲王怕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吧,竟然真的以为冰天雪地的进入草原围剿收拢那些势力会比暖季更轻松?

    别逗了,光是后勤补给和粮草就能逼死他!

    然而,打脸来得太快,土著们表示这不科学!

    眼睁睁地看着白家的“空中运输大队”携带大批军用物资升空奔往草原的时候,本地土著领主们无语半晌,回过神来之后,冷汗却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万万没想到啊

    这个狡猾的海外妖族,竟然还留着这么一支杀手锏!

    所以说这位亲王一支将这支“空军” 捏在手里,连攻城的时候都不曾动用,难道是还不放心他们,担心他们会趁着他不在做什么手脚?

    简直是只心机喵!

    天地良心!土著们这真的是误会猫爷了,这支突然出现的“空军运输大队”,还真不是他的,咳!是他媳妇娘家赞助的。

    白家这些年在海上的生意越做越大,远洋船队也越来越多,船队往来海上做买卖,遇到有什么需要主人家决断的事情,就需要特殊的渠道送信回来了。一开始他们雇佣海里的海妖帮忙送信,但是经常容易打湿信件,后来白家便出了大本钱,直接招募了一批能长距离飞行的海鹰替他们送信,这些海鹰都是一个家族的,家族里幸运地出现了几只可以化形的妖,白家便与这几个海鹰妖禽做交易,雇佣他们负责远距离的信件传递,有时候也会送一些货物。这些海鹰单个载重可达百斤左右,实在是海上行商的神助攻!

    这次听说猫爷要率军深入草原,担心饿着女婿,当然了更主要的是担心饿着女婿儿子心疼,白家夫夫花了大价钱,请这帮海鹰帮忙负责猫爷出征草原期间的军粮运输,别看草原那么大,海鹰们从郇山城出发,飞一个来回也不过半个时辰,冬季草原上百草凋零,四处白茫茫一片,飞在天上很容易就能找到猫爷他们的踪迹,倒也不算什么难事。

    花了两天时间做好了一大批便携式火锅调料,试吃了之后,发现味道还不错,白春笙便命人连同自己的回信,一并让人送到郇山城,再从那里通过海鹰们送到草原深处,没过几天,冻得差点脱毛的猫爷,终于吃到了热腾腾暖呼呼的涮锅子,简直感动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还是媳妇儿心疼我!

    郇山城的土著们始终不肯相信,那个外来的妖族能征服那些几百年都不曾和他们来往过的草原蛮族,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第二年暖季,王鲲风率军凯旋,不仅带回了大批草原上的牲畜,还带回了一千多户约莫三千人的草原牧民们!

    这些蛮子怎么舍得离开草原?土著们面面相觑。

    废话!搁你,饿得半死的时候,突然有人跟你说,我给你份工作,只要每年帮我们放牧牛羊,就能拿到足够养活全家人的粮食和盐巴,还有工钱,还能吃到肉和海鱼,你干不干?

    草原上不能种植粮食,这些蛮族每到冬季都饿得皮包骨,又畏惧郇山城的强大不敢过来抢夺粮食,好不容易遇到了深入草原的猫爷,发现自己依旧打不过,便顺势投降,成为了猫爷的新子民,不过,他们会在之后按照营地的划分,被分派到不同的草场,为猫爷放牧牛羊战马,换取朝廷的报酬和粮食。

    草原蛮族们不知道什么叫朝廷,但是,听说朝廷有几百支军队,每一支军队的将士数量都比猫爷带过去的还要多,武器装备精良,分分钟能踏平草原……蛮子们菊花一紧,瞬间便安静如鸡了。

    特别的识时务!

    这倒不是说草原上的原住民们就这么的容易轻信他们,只是……当你亲眼看到翅膀伸展开足有一人多长的巨大海鹰,遮天蔽日地降落在草原的茫茫雪地上,那一刻,土著们发誓!他们真的看到了天神的使者降临草原!

    再没有错了!

    平海亲王就是天神的使者!就是来拯救他们逃离饥饿与寒冷的神使!

    如果说海鹰“空中运输大队”起到的是一个武力震慑作用的话,那么,猫爷随后拿出来的便携式火锅调料,则让土著们彻底拜倒在魔鬼椒的红纱裙下。

    虽然这种食物吃的时候嘴巴里火辣辣的,吃完之后从肠胃到菊花都火辣辣的,可是,真的非常非常的御寒啊!吃完一口,感觉整个人都热得要冒烟了,厚厚的毛皮大衣都穿不住了!

    这是天神赐予他们的食物!

    淳朴的草原牧民们,就这样被火锅底料勾搭了出来……

    第148章

    这一年, 洁白的槐花挂满枝头的季节, 离家出征三年多的平海亲王,终于率领他横扫整片大陆、战无不胜的海鹰军团凯旋归来!

    说起“海鹰军团”这个有点热血漫画风的名字, 平海亲王本喵也觉得很无奈, 一开始真的只是两位岳父大人心疼他, 担心他出征在外吃不到什么好东西,隔三差五的就让那帮海鹰给自己送点儿家乡的美食,又或者是他家河蚌的亲笔信什么的。

    一来二去, 整片大陆上的人都知道,这位实力强悍的亲王, 不但有一支战无不胜的陆上军团, 甚至还有天上的海鹰助阵, 套用草原上的土著们对过往路人安利的话来说就是:亲王殿下乃是上神的使者,不然为什么连天上的海鹰都听从他的调遣呢?

    这片大陆的人们, 对于科学没有什么概念,但是, 对于神明和上天却是绝对敬畏的, 猫爷自从有了这层迷信光环, 率军出征那简直就是无往不利, 偶然遇到穷凶极恶负隅顽抗的恶势力, 被他镇压之后,附近的部落又会跑出来刷热搜充当亲王殿下的自来水,言之凿凿说那帮恶人竟连神的使者都敢无礼,果然遭到神的惩罚了吧?

    再看看他们, 听从神的旨意,早早地归顺在神使的身边,现在有吃有穿,连家里吃的盐巴都不用花钱买,只要去官府办了户籍册子,成年人每个月都有两斤盐巴可以领,孩童一斤,足够家里人吃了,从前他们在草原深处放牧狩猎的时候,经常断盐,不吃盐就没有力气,就没办法捕猎,就更加没钱买盐,简直就是恶性循环,相比之下,在神使身边求包养的日子,简直不要太幸福!

    听说神使居住的大城里,那里的子民每天都有肉吃,还有海中捕猎的大鱼可以吃,也不知道他们有生之年,能不能去那些大城看一眼。

    大约也是抱着这个念头,王鲲风宣布征兵之后,竟然有许多当地部落里的勇士们踊跃报名,这才有了他们凯旋归来的时候,所带的将士足足是去的时候的两倍的盛况。

    白春笙早在两日前就接到了他们即将归来的消息,此刻,正带着竹城和附近几个城池的官员,手里牵着白珒,望穿秋水地站在城门口,远远地看到一队仪仗,一个熟悉的身影骑在马背上,三年不见,他的猫好像更有威仪了。

    “恭迎亲王凯旋归来!”城门口,呼啦啦跪下去一堆,众人心里都激动不已,他们知道,平定整片大陆之后,下一步定然就是立国了,他们作为第一批跟着亲王殿下打江山的功臣,封妻荫子,指日可待!

    “我回来了!”千言万语,只汇聚成这短短四个字,猫爷跳下马背,紧紧抱住了他的河蚌。

    因为海拔问题被自家亲爹挤了一个趔趄的白珒:“……”

    城门口人山人海的,夫夫俩只能用力抱了一下,便立刻放开了彼此,心里都有些意犹未尽,恨不得从今往后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到底还是顾忌到今天乃是大军凯旋的大日子,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大宴群臣和有功的将领们,论功行赏,安置新军,乃至于众人期盼已久的立国……

    可怜的猫爷,憋了三年,憋得脸都青了,好容易和自己的河蚌团聚了,立刻就被激动的官员们簇拥着进城去了。

    白珒:“……”呵呵!还是离家出走,去海上找商叔叔吧,感觉商叔叔更像是亲爹的样子呢。

    这些年王鲲风四处征战,商秋芦明面上却依然作为白家掌管海上买卖的大管事,常年带着人在这片大陆上东奔西跑,一边做买卖,一边顺手给王鲲风搜集各处的情报,拿两份工资拿得非常心安理得,甚至于还发挥了他擅长谋算人心的特长,替王鲲风招揽了不少散落在各处的势力,也顺带着给自己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身家。

    商秋芦在这里没有别的亲人,唯一觉得亲近的就只有白春笙了,只可惜那只猫醋劲儿大,他不敢经常去寻白春笙,退而求其次,就只能时不时的去看看白珒了,白珒化形之后,虽然还是个小正太的模样,但五官长得却和他亲爹白春笙十分相似,商秋芦看着他,想到再过十几年这孩子长大之后,说不定就和曾经在鱼街时候的白春笙一模一样了,一颗心都软成了一滩水,恨不得把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都塞给他。

    小孩子对于人的真情假意直觉是非常敏锐的,白珒很快就把商秋芦纳入了自己的亲人范围,甚至因为经常见面的缘故,比对他自己的亲爹王鲲风还要亲近。

    其实他是记得王鲲风的,因为白春笙在卧室里藏了许多王鲲风的画像,没事就拿出来指着画像跟他说那是他的父亲,生怕他因为长时间没见王鲲风把他给忘了。

    可是,知道归知道,到底不如时常见面,对他关心呵护如亲子的商秋芦亲近。

    王鲲风直到走出去一段距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竟然忘了好好看看他儿子,实在是见到他家河蚌太激动了,把儿子给忘了!这会儿回头一看,儿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商秋芦身边,商秋芦蹲下来抱起他,十分熟练地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替白珒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白珒也有样学样,从袖中摸出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亲昵的简直就像亲生父子一样。

    王鲲风:“……”呵呵!

    簇拥在猫爷身边的郡县官员们,突然就感觉菊花一紧,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再一看自家主子的脸色,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阴沉了起来,众人一时间都有些无措,今日乃是大捷归来的好日子,怎么王爷看着像是不太高兴的样子?

    好在王鲲风也只是不高兴了一会儿,想到自己刚才只顾着媳妇儿,连儿子都忘了看一眼,顿时又有些心虚,也顾不上吃商秋芦的醋了,那家伙就是老天爷生来专门气自己的,还是先想想怎么哄好儿子吧,这次倒是带了些漂亮的小马驹子回来,也不知道儿子喜不喜欢。

    不过,老天爷是注定不让他做个好父亲了。

    庆功宴之后,整个王府瞬间进入了快速运转程序,到了这时候,就算是王鲲风不想,手底下那些人也绝不会放弃这立国的绝佳时机了,趁着他们王爷挟战胜之功,威加四海,蛮夷归顺,正是王爷在民间和军中的威望最高的时候,这时候要是不立国,下一次就再难找到这样的机会了。

    王鲲风他们原本是想等平定天下之后,再找个由头和朝廷切割开来,顺理成章地独立出来,不过,现在看来,当初是他们把这件事想复杂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片大陆连正经的官制都没有呢,也分不清什么朝廷和封地的差别,在土著们看来,谁打下来的地盘就是谁的,哪怕是自己老子呢,若是随意侵占儿子打下的地盘,也是要被人不耻的,简单来说,这是一个信奉绝对实力的地方。

    甚至于已经有一些和下面官员混熟了的本地官员将士,暗搓搓地怂恿着他们劝说王鲲风干脆自己做大领主算了,不要管什么朝廷了。

    人都是有私心的,王鲲风对他们越好,他们就越担心万一那个所谓的朝廷换了个严苛冷血的领主过来,那他们不是还要回到从前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苦日子?

    过惯了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土著们比任何人都期盼王鲲风能永远做他们的领主。

    听说妖族的寿命都很长,一想到今后他们的儿子、孙子、曾孙子都能生活在王鲲风的庇护之下,土著们简直恨不得立刻强迫王鲲风黄袍加身,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做下属的还能强迫上司黄袍加身,如果知道的话,当时在城门口怕是就有人跪下高呼万岁了。

    身处历史的洪流中,有些事情早已不是王鲲风自己能控制的了,手底下那些人连龙袍都替他准备好了,现在唯一需要他回来定夺的,就是国都定在哪里了。

    竹城的官员当然是希望王鲲风能将新朝的国都定在竹城,这里毕竟是他们的大本营,若是能成为国都,他们这些本地官员在仕途上就比别人高出一截来,就像后世,首都的地方官肯定比同级别的地方官更加受到重视一样。

    其他城池的官员刚巧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两个的都排队等在王爷书房门口,连饭都不吃了,饿了有属下送的干粮啃两口,关系到他们未来的仕途光明,吃什么吃?必须等到王爷亲自接见自己,他们好向王爷陈述国都定在自己所在城池的必要性!

    被一大堆官员堵在书房里,猫爷焦躁得都快炸毛了。

    最后,还是他家河蚌拯救了他。

    “我觉得咱们还是定都蕉城吧!”

    “蕉城?”

    “蕉城位处中原,更妙的是恰好有一条大江流过,直通大海,定都那里,即便今后海鹰运输队解散了,咱们靠着江边,也照样能吃到海边的鲜鱼啊,难道你不想吃鱼?”

    想想想!

    猫爷拿起朱笔,便在名不见经传的蕉城上面,圈了一个大大的红圈。

    第149章

    蕉城位于竹城往东北约八百里地, 吃货白春笙对那个城池印象深刻, 主要是因为那里的土著和其他地方的土著比起来,简直就是不一样的烟火!他在他们身上, 闻到了熟悉的、独属于资深吃货的味道。

    那是同类的味道啊!!!

    蕉城的原住民爱吃、会吃, 这一点, 从这个城池和下属的各个部落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

    那里的土著们世代以蕉实为食,这个蕉可不是香蕉,而是一种长得好像芭蕉树的树木, 这种树是土著们从野外移栽驯养的,每年可以开花结果两次, 结出来的果子一串能有数百个小果子, 果子一开始是深绿色的, 一个月后会变成明黄色,土著们将这果子采摘下来, 取出里面成熟的黑籽,晒干后碾磨成末保存起来, 吃的时候拿水和面一样和成糊糊, 摊在石锅上, 卷上各种兽肉和野菜之类的, 第一次吃到这种好像卷饼一样的吃食的时候, 白春笙差点以为自己遇到了另外一个穿越老乡。

    后来才知道,是他土包子了,人家虽然是土著,但是也有一颗追求美食的心, 看各个部落的名字就知道了,蕉城、肉部落、鱼部落、山鼠部落、野猪部落……

    一听就是吃货们才会起的部落名。

    蕉城的领主是自己带着手底下所有的部落小领主过来主动求包养,咳,是请求归入尊贵强大的王爷手下的,并且,他们强烈请求王妃能够让他们蕉城也种植魔鬼椒,甚至还可以在蕉城开办新的作坊,因为,白家作坊的酱料实在是太美味了!而他们距离竹城又太远,小小一竹筒酱料,长途运输到蕉城去,哪怕是大领主也舍不得每天都吃。

    每天惦记着美味的酱料,蕉城的大领主简直是食不知味,也不知道是被谁启发的,竟然主动带着人来投靠了,心想等到他们部落也变成王爷的附庸,那开办新的酱料作坊,造福一方百姓(吃货)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如果你喜欢本站,请记住我们的网站地址《就要耽美》

    请大家记住网站新地址

    分卷阅读137

    恋耽美

章节目录


鱼街一爸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肉屋只为原作者兰拓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兰拓并收藏鱼街一爸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