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渣攻?不可能的![快穿]揽月自照免费阅读
衣衫和水送到了,栗子煜就将那些想要献殷勤的仆侍都赶了出去,对于伺候媳妇这事,他向来是不假他人之手。
这既是一种乐趣,也是情趣。桃源美景,自是与世隔绝,其中情形,不足为外人道也。
魏康乐在一股温热的湿意中醒来,正看到眼前的男人拿着布巾为他细心的擦拭。
想起他们白日的荒唐,又是一阵面红耳赤。
栗子煜看着掌下的皮肤,泛上了一层粉色,抬眼往上正对上媳妇害羞的视线。
魏康乐对上栗子煜的视线,面上稍稍一肃,他自觉自己是将来的一家之主,于是教育道:我知道你想要取悦我,可今后再不许这样了,白日宣淫,成何体统!
栗子煜看着他顶着一张粉扑扑的脸,端着一本正经的架子暗暗觉得好笑,魏康乐现在就像条小白鱼,身体的每个部分都被他一览无遗,可这家伙也不知是想要掩耳盗铃,还是真的毫无所觉。
不过还是配合着对方说:好的,夫人,为夫将来一定恪守本分,自会收敛着些,还请夫人原谅则个。
魏康乐听到他乖巧的回答,自觉自己已经尽到了本分,然后安心的享受着对方的服侍。
魏康乐只有很小的时候才看过自己母亲在晨起时服侍自己父亲穿衣的场景。
母亲嫁给了父亲做媳妇,栗子煜入赘到了他们魏家给他做夫君,在他所熟识的那些人,家里也只有他们家才招赘,并没有别人做参照,所以也不觉得栗子煜这样对待他有什么不对。
栗子煜为他擦洗之后,又为他穿上亵衣亵裤,这个时候的魏康乐配合的很,让伸胳膊就伸胳膊,让伸腿就伸腿,等到再把外袍替他穿戴好,就又是一个漂亮的小少爷了。
栗子煜又取了一只梳子,替他将头发梳顺。摸着那一头乌黑的长发,他有些爱不释手,看着时间还早,干脆就把他的两侧鬓角的头发编成了两只小辫子,然后再和其他的头发束在一起。
又选了一只白玉发箍,沉静优雅中又透着一丝俏皮,再没有比这更合适的了。
魏康乐看他忙乎半天,对最后的成果也十分满意,觉得这个夫君虽然粘人了些,但讨他欢心的能耐却是一等一的,总体上他十分满意。
想到这里,魏康乐认真打量身旁的男人。长这么高,衣服料子都要多扯一些。
出门在外,玉饰环珮也不能少,车马也得配起来,他粗略估算了一下,发现养个夫君需要花费的可真不少!可是这些东西也不能省,要不然出去了可不是丢他的脸吗?
好在父母疼爱自己,他的家底儿足够丰厚,目前看来还是能养得起对方的,至于以后,还是要多开两家商铺为好。
栗子煜可不知道对方小脑瓜里的这些可爱想法。
两人收拾的差不多了,就相携着一起逛起了侯府,走到半路,魏康乐突然想到什么,看着栗子煜,满脸的焦急。
怎么了?栗子煜温声询问着。
那张画呢?
栗子煜感觉到被自己握着的手掌都微微泛出些湿意,看来是真着急了,一边拿帕子替对方擦着掌心,一边说:不必担心,我已经收起来了,保证不会有别人看到。
魏康乐这才松了一口气,然后马上又反应过来,你,你竟然还收起来?你为什么不把它毁掉?
栗子煜私心里是想保存下来的,但是想到若是出了意外,爱人的风情岂不是会让别人瞧了去?于是马上答应他:回去就烧掉,当着你的面烧掉好不好?
魏康乐得到肯定的答复,这才放了心。
两人一路悠闲自在地逛着园子,魏康乐兴致勃勃地向他介绍着府中各处的景致,偶尔还会提到自己在这里发生的趣事。
比如说:他在丝线上绑着蚯蚓垂到湖里去钓鱼,结果没想到鱼在水中的力气竟然出奇的大,直将他拽进了水里。然后娘亲下令以后再也不许他到湖边玩耍,最后还是侯爷爹找了一个会凫水的小哥儿教他,这事儿才算作罢。
再比如说他有一次在林子里玩,看到地上有一只掉落的小鸟,于是不顾仆人的阻拦,硬是爬到了树上,可是上树容易下树难,侯夫人赶到的时候,他正在上面急得直掉眼泪,侯夫人看着他那副样子也不心疼,愣是让他在上面足足呆了一刻钟才让人把他抱下来。
侯府西侧是一座小跨院,说是小跨院,可实际上它的占地面积可不小,还没有进去,栗子煜就已经猜到了这里是做什么的了。
两人踏进院里的时候,正看到有一个身着短打劲装的人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在院子里驰骋。
那人看到他们进来,刚正的脸上挂了一抹笑意,招呼了一声:原来是少爷和姑爷来了。
随即勒住缰绳,从马上跳了下来。
栗子煜看到这人身姿挺拔如松,虽穿着与府内仆侍同色系的衣服,但对待他们的态度又与一般仆侍不同,显然这个人身份有些不寻常。
魏叔,这是我夫君,您昨天应该见过的。魏康乐笑着向对方介绍着栗子煜。
听到这话媳妇的称呼,栗子煜在脑海中搜寻一圈。这才想起,昨日好似在婚宴上真的见过他,只不过那时这人坐在角落,而且很早就退席离开了。
就在这时,魏康乐看着栗子煜说:魏叔是我爹的奶兄弟。
栗子煜从善如流地问候道:魏叔好!
这个魏叔以魏为姓,又是侯爷的奶兄弟,情分想来非比寻常。
姑爷客气了。然后又转头对魏康乐说:少爷又来看团子了?
对啊!魏康乐转过头对栗子煜说:给你看看我的宝贝。脸上还带着几分小得意。
栗子煜随着他往马厩那边走,还没到跟前,就看到一匹身上带着几团白的小红马在那里躁动地来回踢踏着脚步。
那马的品种显见得与马厩中其他的高头大马品种不一样,乍看似乎是一只没长成的马,细瞅才发现,那就是一匹矮脚马。
魏康乐跟他说:这是爹送给我的礼物,是特地从吐蕃商人手里买来的。
栗子煜看着眼前这匹矮墩墩的马,笑着说道:是叫团子吗?很可爱的名字,很配它。
听到栗子煜的话,魏康乐很高兴,凑上前去抚摸马儿的鬃毛和脊背。
栗子煜在一旁看着他那副欢喜的模样,说道:这么喜欢马呀!改天咱们去郊外的庄子跑几圈,今天就算了吧,乐乐要顾惜着些身体。
魏康乐听到他说的话,斜着眼睛瞪了他一眼,不过也没说什么,两个人在这里陪着小马玩了一会儿,然后就去正房,准备陪爹娘吃饭。
魏康乐来到正房,看到只有母亲,就问道:娘,不是说我爹已经回来了吗?他人呢?
你爹在兵部忙了一天,去沐浴了。说完这句话,才注意到魏康乐今日的发型与以往不同,就随口问了一句:这是青竹给你梳的?还挺别致。
是夫君给我梳的! 魏康乐说这话的时候,努力压着上翘的嘴角。
侯夫人听到这话还挺诧异,不过想想也就明白了,小夫妻刚成婚,正是情浓的时候。
不过多少男人一辈子都没有为妻子梳过一回发,自家女婿能这样尽心的对待儿子,真是十分难得了。
不一刻,魏侯沐浴完毕,走了进来。
侯夫人下令传膳,这是栗子煜第一次参加一侯府的家宴。他们四个人,两对夫妻,吃的东西搭配得宜,食材也并不夸张。
饭桌上没有食不言的规矩,侯爷会说些白日见闻,侯夫人也会说些府中情况,魏康乐不时地插几句嘴,整顿饭透着一股家常的温馨。
第42章 骄纵的小哥儿9
栗子煜对于埋头苦学并不感兴趣, 尤其是他在上个世界还有过为官做宰的经历,考科举对他来说既没什么难度,更没有什么吸引力。
他更在意的是魏康乐, 当然现在还要加上魏康乐的爹娘, 自己的岳父岳母。
怎么才是对一个人好, 栗子煜的想法很简单,一是关心对方的身体, 二是关注对方的心情。
原本魏康乐还享受着新婚的快乐,可还没过半个月,就被迫早起跟着锻炼。
睡过懒觉的都知道早晨想要起来有多困难。最开始, 魏康乐每天早上都会被自家夫君从床上挖起来, 然后被或抱或背或搂的带往演武场,和他们的侯爷爹一起开始锻炼。
魏侯一开始只以为这两个小的是在凑热闹,也没当一回事儿, 多动一动总是好的,他对此乐见其成。
可是后来魏侯却发现,自家女婿做的那些怪模怪样的动作仔细观察下来却自有一番神韵,不知什么时候就也加入进来。
栗子煜带魏康乐练的是他自创的动作, 其中融合了太极和他上一辈子作为鸟人飞翔时的一些感悟,配合着吐息, 动作舒展中却又带着一种力量感。
经常锻炼, 不仅能够强身健体, 而且会让人的行动更敏捷一些。
可魏侯是什么人?那可是自小习武又常年浸淫兵法的国之砥柱, 他只是看着就觉得这套动作不一般,真正练起来就更是察觉出其中的奥妙。
如果在练习的时候稍加变化, 动作再利落一些, 在近身搏击中, 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栗子煜之前就已经预感到会有这样的情况,所以当魏侯提出这样的想法后,他二话没说就将自己已经改良后的功法图册交给了魏侯。
一个人人品如何,细微之处就可窥得一二。栗子煜自进入侯府以来,魏侯夫妇从最初的忐忑到现在的放心,也不过才一个多月。
能够招到这样的女婿,他们家还真的是捡到宝了,不仅人品上佳,心志坚韧,文武双全,最重要的是,他真正把自己当做了侯府的一员。
在练功之余,栗子煜当然也不会忘了带魏康乐出去赏玩,前两年魏康乐被拘的太厉害,如今想要出去就有夫君陪着,就觉得成了婚也挺好的。
虽然每天早晨被拉着锻炼很痛苦,但他也不是不知道,栗子煜是为了他好。
晴朗的日子里,他们会去郊外跑马,会去庄子里泡温泉,还会去茶楼里听书,小日子过得美滋滋!
就连以往从来没有涉足过的小摊小店,栗子煜也会带着他去品尝,竟是又发现了很多奇怪又美味的吃食。
如果说当日他们大婚,魏康乐能够找到这样的夫君让人羡慕。那么,如今看到栗子煜对待他的态度,不知道又有多少人暗地里嫉妒的发疯。
京城里,谁人不说魏康乐运道好呢!
身为一个哥儿,却是家里的独子,本来嫁入别家就免不了会受些委屈,若是父母百年之后,他没有兄弟倚仗就更是没了依靠。
可是镇北侯却选择了为他招赘,找的夫婿虽然出身不高,却是个有才有貌的知心人。
若说京城中谁嫁的好,那真是不胜枚举。可若说谁婚后最顺心?那首推的就是魏康乐了,只说嫁回到自己家这一点就无人能及。
这日镇北侯府接到了公主府的帖子,受邀参加十日后长公主举办的赏梅宴。
赏梅宴举办的地点在京郊的梅林,倒是与魏侯送给栗子煜的温泉庄子相去不远。
要说这处梅苑也是大有来头,那里本是前朝皇帝为他的一位宠妃所建,每到冬季,梅花映雪,十分赏心悦目。
到了本朝,皇帝就将梅苑赐给了他的同胞姐姐韶阳长公主。
每年梅花盛开的时节,长公主都会举办一场宴会。举办这样的宴会,也有巩固皇家政权,施恩于官宦世家的意思。
另一方面,也会请一些才华出众的年轻人,给他们一个出头露脸的机会。因为年轻出众的男女较多,赏梅宴还是一个变相的相亲大会。
是以这样的宴会在京城很受人欢迎,每年中秋之后,各家就开始着手准备参加宴会的事儿。
栗子煜听说这种情况后,也凑了一回热闹。他亲手绘了图纸,找人给自己媳妇做了一件貂皮大衣,又给岳母打了一件喜鹊登梅的簪子。
那貂皮大衣是后现代的风格,穿在身上十分的与众不同,很好的削减了魏康乐眉眼间的艳丽,又添加了几分笨拙的可爱,而这也正是栗子煜的目的。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他家媳妇这么好看,防患于未然,总是没错的。
侯夫人晚上将女婿送给她的簪子展示给魏侯看,魏侯对着自家夫人,当然是一顿夸赞,可心里却也有些不大对味儿,媳妇和娘都有礼物,就差他这个当爹的了?
第二天早晨晨练的时候,魏侯就装作不经意的说道:昨晚你娘把你送给她的簪子拿给我看,听说是你亲绘的图纸,构图不错,很是有几分巧思。
父亲夸赞了,这不是要去参加长公主的赏梅宴嘛!让母亲凑个趣儿罢了!
确实,女人家就喜欢攀比,不过听说你还给乐乐做了件貂皮大衣,你娘说样式新奇,很衬乐乐!
栗子煜如果这个时候还不知道侯爷醋了,那他就白活了那么多年,于是接口道:赏梅宴定在日子正是冷的时候,我担心乐乐穿的单薄,这才有此想法。
不过,大毛衣裳到底只适合出门穿,在家里就不适宜了,我还让绣房做了几件贴身的保暖衣物,等到过两日完工就给父亲送去,您到时帮忙参详参详。
魏侯听到这话才满意,端着架子说:也好,你毕竟年轻,心思虽然活络,但有的时候未必考虑的全面,我到时候帮你看看。
父亲说的是,千弘还有些事需要您帮忙拿主意。
魏侯听到这话心里更是高兴,只是声音中却显不出半点,反而还透着几丝威严:你说来听听。
栗子煜从善如流道:是这样的,之前我和乐乐去市井小店用餐时,发现有家店的酒水虽然浑浊,可其中的辛辣却不下西北的烧刀子。
想起父亲嗜酒,而且行军在外的人也需要喝酒暖身,就想若是这酒水再清冽一些,父亲不管是自饮还是送些到军中犒劳手下将士都是极不错的。
于是就向那店家请教,那店家原来正是酿酒的老手艺人,酿酒手法是他们家祖传的。他们也曾试着让酒水中少些浊物,可是这样做过之后,味道却差了不少。
我想起母亲所用的精油,颜色清亮好看,正是鲜花经过熏蒸之后留下的精华,于是劝说那人用这样的方法试了试,没想到得出的酒水不仅颜色清亮,酒味儿更是浓厚。
前几日我带回一坛,本想让您品鉴一番,却不料不小心打翻了它。
正因如此,我又发现了一点奇特之处,当时坛子刚好割伤了我的手,酒水渗入伤口中,当时虽然疼痛难忍,可没想到那伤处却与以往红肿泛白不同,而且愈合速度也比平常快得多。
我想着军中士兵时常受伤,若是真的有用
魏侯一开始还只是漫不经心的听,后来,面色就掺了几分凝重,现在竟隐隐透出几分激动来了,他哪里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栗子煜也是没办法,主要是几年后,魏侯在西北出战,因为被箭矢射中引发了高烧和感染,一代战神就此陨落!
侯爷可是他们家的顶梁柱。有他在,栗子煜就能再逍遥几年,更重要的是,他是爱人这一世的父亲,也将自己视若亲子,他怎能不尽一份心!
这个时候,酿酒工艺相对还比较落后,所说的烈酒也只不过才20几度,那家店是栗子煜多方考察之后才定下来的。
他可不只是劝说了几句而已,那店主人的酿造工具,都在他的建议下进行了改进。
最后才酿出了蒸馏酒,有50几度,这已经达到了精品酒的度数了,可是距离医用酒精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栗子煜记得医用酒精是用淀粉类植物经糖化再发酵最后蒸馏制成,与制酒的过程大体一致,只是多了糖化的过程,酒精蒸馏的温度比酒低,蒸馏次数却比酒多,成品出量也要比酒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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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子煜看着掌下的皮肤,泛上了一层粉色,抬眼往上正对上媳妇害羞的视线。
魏康乐对上栗子煜的视线,面上稍稍一肃,他自觉自己是将来的一家之主,于是教育道:我知道你想要取悦我,可今后再不许这样了,白日宣淫,成何体统!
栗子煜看着他顶着一张粉扑扑的脸,端着一本正经的架子暗暗觉得好笑,魏康乐现在就像条小白鱼,身体的每个部分都被他一览无遗,可这家伙也不知是想要掩耳盗铃,还是真的毫无所觉。
不过还是配合着对方说:好的,夫人,为夫将来一定恪守本分,自会收敛着些,还请夫人原谅则个。
魏康乐听到他乖巧的回答,自觉自己已经尽到了本分,然后安心的享受着对方的服侍。
魏康乐只有很小的时候才看过自己母亲在晨起时服侍自己父亲穿衣的场景。
母亲嫁给了父亲做媳妇,栗子煜入赘到了他们魏家给他做夫君,在他所熟识的那些人,家里也只有他们家才招赘,并没有别人做参照,所以也不觉得栗子煜这样对待他有什么不对。
栗子煜为他擦洗之后,又为他穿上亵衣亵裤,这个时候的魏康乐配合的很,让伸胳膊就伸胳膊,让伸腿就伸腿,等到再把外袍替他穿戴好,就又是一个漂亮的小少爷了。
栗子煜又取了一只梳子,替他将头发梳顺。摸着那一头乌黑的长发,他有些爱不释手,看着时间还早,干脆就把他的两侧鬓角的头发编成了两只小辫子,然后再和其他的头发束在一起。
又选了一只白玉发箍,沉静优雅中又透着一丝俏皮,再没有比这更合适的了。
魏康乐看他忙乎半天,对最后的成果也十分满意,觉得这个夫君虽然粘人了些,但讨他欢心的能耐却是一等一的,总体上他十分满意。
想到这里,魏康乐认真打量身旁的男人。长这么高,衣服料子都要多扯一些。
出门在外,玉饰环珮也不能少,车马也得配起来,他粗略估算了一下,发现养个夫君需要花费的可真不少!可是这些东西也不能省,要不然出去了可不是丢他的脸吗?
好在父母疼爱自己,他的家底儿足够丰厚,目前看来还是能养得起对方的,至于以后,还是要多开两家商铺为好。
栗子煜可不知道对方小脑瓜里的这些可爱想法。
两人收拾的差不多了,就相携着一起逛起了侯府,走到半路,魏康乐突然想到什么,看着栗子煜,满脸的焦急。
怎么了?栗子煜温声询问着。
那张画呢?
栗子煜感觉到被自己握着的手掌都微微泛出些湿意,看来是真着急了,一边拿帕子替对方擦着掌心,一边说:不必担心,我已经收起来了,保证不会有别人看到。
魏康乐这才松了一口气,然后马上又反应过来,你,你竟然还收起来?你为什么不把它毁掉?
栗子煜私心里是想保存下来的,但是想到若是出了意外,爱人的风情岂不是会让别人瞧了去?于是马上答应他:回去就烧掉,当着你的面烧掉好不好?
魏康乐得到肯定的答复,这才放了心。
两人一路悠闲自在地逛着园子,魏康乐兴致勃勃地向他介绍着府中各处的景致,偶尔还会提到自己在这里发生的趣事。
比如说:他在丝线上绑着蚯蚓垂到湖里去钓鱼,结果没想到鱼在水中的力气竟然出奇的大,直将他拽进了水里。然后娘亲下令以后再也不许他到湖边玩耍,最后还是侯爷爹找了一个会凫水的小哥儿教他,这事儿才算作罢。
再比如说他有一次在林子里玩,看到地上有一只掉落的小鸟,于是不顾仆人的阻拦,硬是爬到了树上,可是上树容易下树难,侯夫人赶到的时候,他正在上面急得直掉眼泪,侯夫人看着他那副样子也不心疼,愣是让他在上面足足呆了一刻钟才让人把他抱下来。
侯府西侧是一座小跨院,说是小跨院,可实际上它的占地面积可不小,还没有进去,栗子煜就已经猜到了这里是做什么的了。
两人踏进院里的时候,正看到有一个身着短打劲装的人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在院子里驰骋。
那人看到他们进来,刚正的脸上挂了一抹笑意,招呼了一声:原来是少爷和姑爷来了。
随即勒住缰绳,从马上跳了下来。
栗子煜看到这人身姿挺拔如松,虽穿着与府内仆侍同色系的衣服,但对待他们的态度又与一般仆侍不同,显然这个人身份有些不寻常。
魏叔,这是我夫君,您昨天应该见过的。魏康乐笑着向对方介绍着栗子煜。
听到这话媳妇的称呼,栗子煜在脑海中搜寻一圈。这才想起,昨日好似在婚宴上真的见过他,只不过那时这人坐在角落,而且很早就退席离开了。
就在这时,魏康乐看着栗子煜说:魏叔是我爹的奶兄弟。
栗子煜从善如流地问候道:魏叔好!
这个魏叔以魏为姓,又是侯爷的奶兄弟,情分想来非比寻常。
姑爷客气了。然后又转头对魏康乐说:少爷又来看团子了?
对啊!魏康乐转过头对栗子煜说:给你看看我的宝贝。脸上还带着几分小得意。
栗子煜随着他往马厩那边走,还没到跟前,就看到一匹身上带着几团白的小红马在那里躁动地来回踢踏着脚步。
那马的品种显见得与马厩中其他的高头大马品种不一样,乍看似乎是一只没长成的马,细瞅才发现,那就是一匹矮脚马。
魏康乐跟他说:这是爹送给我的礼物,是特地从吐蕃商人手里买来的。
栗子煜看着眼前这匹矮墩墩的马,笑着说道:是叫团子吗?很可爱的名字,很配它。
听到栗子煜的话,魏康乐很高兴,凑上前去抚摸马儿的鬃毛和脊背。
栗子煜在一旁看着他那副欢喜的模样,说道:这么喜欢马呀!改天咱们去郊外的庄子跑几圈,今天就算了吧,乐乐要顾惜着些身体。
魏康乐听到他说的话,斜着眼睛瞪了他一眼,不过也没说什么,两个人在这里陪着小马玩了一会儿,然后就去正房,准备陪爹娘吃饭。
魏康乐来到正房,看到只有母亲,就问道:娘,不是说我爹已经回来了吗?他人呢?
你爹在兵部忙了一天,去沐浴了。说完这句话,才注意到魏康乐今日的发型与以往不同,就随口问了一句:这是青竹给你梳的?还挺别致。
是夫君给我梳的! 魏康乐说这话的时候,努力压着上翘的嘴角。
侯夫人听到这话还挺诧异,不过想想也就明白了,小夫妻刚成婚,正是情浓的时候。
不过多少男人一辈子都没有为妻子梳过一回发,自家女婿能这样尽心的对待儿子,真是十分难得了。
不一刻,魏侯沐浴完毕,走了进来。
侯夫人下令传膳,这是栗子煜第一次参加一侯府的家宴。他们四个人,两对夫妻,吃的东西搭配得宜,食材也并不夸张。
饭桌上没有食不言的规矩,侯爷会说些白日见闻,侯夫人也会说些府中情况,魏康乐不时地插几句嘴,整顿饭透着一股家常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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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子煜对于埋头苦学并不感兴趣, 尤其是他在上个世界还有过为官做宰的经历,考科举对他来说既没什么难度,更没有什么吸引力。
他更在意的是魏康乐, 当然现在还要加上魏康乐的爹娘, 自己的岳父岳母。
怎么才是对一个人好, 栗子煜的想法很简单,一是关心对方的身体, 二是关注对方的心情。
原本魏康乐还享受着新婚的快乐,可还没过半个月,就被迫早起跟着锻炼。
睡过懒觉的都知道早晨想要起来有多困难。最开始, 魏康乐每天早上都会被自家夫君从床上挖起来, 然后被或抱或背或搂的带往演武场,和他们的侯爷爹一起开始锻炼。
魏侯一开始只以为这两个小的是在凑热闹,也没当一回事儿, 多动一动总是好的,他对此乐见其成。
可是后来魏侯却发现,自家女婿做的那些怪模怪样的动作仔细观察下来却自有一番神韵,不知什么时候就也加入进来。
栗子煜带魏康乐练的是他自创的动作, 其中融合了太极和他上一辈子作为鸟人飞翔时的一些感悟,配合着吐息, 动作舒展中却又带着一种力量感。
经常锻炼, 不仅能够强身健体, 而且会让人的行动更敏捷一些。
可魏侯是什么人?那可是自小习武又常年浸淫兵法的国之砥柱, 他只是看着就觉得这套动作不一般,真正练起来就更是察觉出其中的奥妙。
如果在练习的时候稍加变化, 动作再利落一些, 在近身搏击中, 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栗子煜之前就已经预感到会有这样的情况,所以当魏侯提出这样的想法后,他二话没说就将自己已经改良后的功法图册交给了魏侯。
一个人人品如何,细微之处就可窥得一二。栗子煜自进入侯府以来,魏侯夫妇从最初的忐忑到现在的放心,也不过才一个多月。
能够招到这样的女婿,他们家还真的是捡到宝了,不仅人品上佳,心志坚韧,文武双全,最重要的是,他真正把自己当做了侯府的一员。
在练功之余,栗子煜当然也不会忘了带魏康乐出去赏玩,前两年魏康乐被拘的太厉害,如今想要出去就有夫君陪着,就觉得成了婚也挺好的。
虽然每天早晨被拉着锻炼很痛苦,但他也不是不知道,栗子煜是为了他好。
晴朗的日子里,他们会去郊外跑马,会去庄子里泡温泉,还会去茶楼里听书,小日子过得美滋滋!
就连以往从来没有涉足过的小摊小店,栗子煜也会带着他去品尝,竟是又发现了很多奇怪又美味的吃食。
如果说当日他们大婚,魏康乐能够找到这样的夫君让人羡慕。那么,如今看到栗子煜对待他的态度,不知道又有多少人暗地里嫉妒的发疯。
京城里,谁人不说魏康乐运道好呢!
身为一个哥儿,却是家里的独子,本来嫁入别家就免不了会受些委屈,若是父母百年之后,他没有兄弟倚仗就更是没了依靠。
可是镇北侯却选择了为他招赘,找的夫婿虽然出身不高,却是个有才有貌的知心人。
若说京城中谁嫁的好,那真是不胜枚举。可若说谁婚后最顺心?那首推的就是魏康乐了,只说嫁回到自己家这一点就无人能及。
这日镇北侯府接到了公主府的帖子,受邀参加十日后长公主举办的赏梅宴。
赏梅宴举办的地点在京郊的梅林,倒是与魏侯送给栗子煜的温泉庄子相去不远。
要说这处梅苑也是大有来头,那里本是前朝皇帝为他的一位宠妃所建,每到冬季,梅花映雪,十分赏心悦目。
到了本朝,皇帝就将梅苑赐给了他的同胞姐姐韶阳长公主。
每年梅花盛开的时节,长公主都会举办一场宴会。举办这样的宴会,也有巩固皇家政权,施恩于官宦世家的意思。
另一方面,也会请一些才华出众的年轻人,给他们一个出头露脸的机会。因为年轻出众的男女较多,赏梅宴还是一个变相的相亲大会。
是以这样的宴会在京城很受人欢迎,每年中秋之后,各家就开始着手准备参加宴会的事儿。
栗子煜听说这种情况后,也凑了一回热闹。他亲手绘了图纸,找人给自己媳妇做了一件貂皮大衣,又给岳母打了一件喜鹊登梅的簪子。
那貂皮大衣是后现代的风格,穿在身上十分的与众不同,很好的削减了魏康乐眉眼间的艳丽,又添加了几分笨拙的可爱,而这也正是栗子煜的目的。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他家媳妇这么好看,防患于未然,总是没错的。
侯夫人晚上将女婿送给她的簪子展示给魏侯看,魏侯对着自家夫人,当然是一顿夸赞,可心里却也有些不大对味儿,媳妇和娘都有礼物,就差他这个当爹的了?
第二天早晨晨练的时候,魏侯就装作不经意的说道:昨晚你娘把你送给她的簪子拿给我看,听说是你亲绘的图纸,构图不错,很是有几分巧思。
父亲夸赞了,这不是要去参加长公主的赏梅宴嘛!让母亲凑个趣儿罢了!
确实,女人家就喜欢攀比,不过听说你还给乐乐做了件貂皮大衣,你娘说样式新奇,很衬乐乐!
栗子煜如果这个时候还不知道侯爷醋了,那他就白活了那么多年,于是接口道:赏梅宴定在日子正是冷的时候,我担心乐乐穿的单薄,这才有此想法。
不过,大毛衣裳到底只适合出门穿,在家里就不适宜了,我还让绣房做了几件贴身的保暖衣物,等到过两日完工就给父亲送去,您到时帮忙参详参详。
魏侯听到这话才满意,端着架子说:也好,你毕竟年轻,心思虽然活络,但有的时候未必考虑的全面,我到时候帮你看看。
父亲说的是,千弘还有些事需要您帮忙拿主意。
魏侯听到这话心里更是高兴,只是声音中却显不出半点,反而还透着几丝威严:你说来听听。
栗子煜从善如流道:是这样的,之前我和乐乐去市井小店用餐时,发现有家店的酒水虽然浑浊,可其中的辛辣却不下西北的烧刀子。
想起父亲嗜酒,而且行军在外的人也需要喝酒暖身,就想若是这酒水再清冽一些,父亲不管是自饮还是送些到军中犒劳手下将士都是极不错的。
于是就向那店家请教,那店家原来正是酿酒的老手艺人,酿酒手法是他们家祖传的。他们也曾试着让酒水中少些浊物,可是这样做过之后,味道却差了不少。
我想起母亲所用的精油,颜色清亮好看,正是鲜花经过熏蒸之后留下的精华,于是劝说那人用这样的方法试了试,没想到得出的酒水不仅颜色清亮,酒味儿更是浓厚。
前几日我带回一坛,本想让您品鉴一番,却不料不小心打翻了它。
正因如此,我又发现了一点奇特之处,当时坛子刚好割伤了我的手,酒水渗入伤口中,当时虽然疼痛难忍,可没想到那伤处却与以往红肿泛白不同,而且愈合速度也比平常快得多。
我想着军中士兵时常受伤,若是真的有用
魏侯一开始还只是漫不经心的听,后来,面色就掺了几分凝重,现在竟隐隐透出几分激动来了,他哪里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栗子煜也是没办法,主要是几年后,魏侯在西北出战,因为被箭矢射中引发了高烧和感染,一代战神就此陨落!
侯爷可是他们家的顶梁柱。有他在,栗子煜就能再逍遥几年,更重要的是,他是爱人这一世的父亲,也将自己视若亲子,他怎能不尽一份心!
这个时候,酿酒工艺相对还比较落后,所说的烈酒也只不过才20几度,那家店是栗子煜多方考察之后才定下来的。
他可不只是劝说了几句而已,那店主人的酿造工具,都在他的建议下进行了改进。
最后才酿出了蒸馏酒,有50几度,这已经达到了精品酒的度数了,可是距离医用酒精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栗子煜记得医用酒精是用淀粉类植物经糖化再发酵最后蒸馏制成,与制酒的过程大体一致,只是多了糖化的过程,酒精蒸馏的温度比酒低,蒸馏次数却比酒多,成品出量也要比酒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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