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生存指南 作者:静安路1号
警局,你为什么和简宁那么熟悉,而他为什么又对你又敬又怕?这里面哪些是巧合,哪些是骗局?”
“陈臻,我……”
“你到底是谁?”陈臻直接打断了他。
沉默。
空气里面像是有一根一触就断的弦,一边连着陈臻的信任,一边连着沈明光的哑口无言。
陈臻听得到他的心跳声,还是那种沉稳的,迟缓的的声音,没有变快,但一声一声都在凌迟他的理智。
“我是沈明光。”他声音有点哑,“一个普通的人,但我的生命是你的,以后也可以是你的,所有都可以是你的,只要你别走,只要你还要,我就一直陪着你,尽我所能让你的未来明亮一些。”
可能沈明光自己都没发现,他这话说得没什么底气,越说越哑,越说越小声。
听上去更像是在恳求。
陈臻笑了一下,“你又骗我。”
“我没有。”
陈臻顿了一下,“我不信。”
沈明光几乎是立刻就反驳,“陈臻,你相信我。”
“其实你不觉得我们在一起也很牵强吗?”陈臻被他紧紧抱着,第一次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我们遇到的时候,我大概眼睛鼻子连头发看上去都是喜欢你的,你不可能不知道,不可能看不出来,你长了眼睛。我从一开始就忍不住想接近你,你知道吗,我还跟踪过你几次……算是我没皮没脸地追求你的吧,你是半推半就地喜欢我的吧?毕竟,我是血族,你是人类,还是一个有很多秘密的人类,我们本来就不适合。”
沈明光还没说话,陈臻就微微扭过头,舔了一下他的脖子。
“你不怕吗?”陈臻闭着眼,一边舔舐着之前的咬痕,一边闻他身上的味道,“如果你骗了我,让我伤心,我说不定会吸ganni的血。我如果得不到你的感情,那我就把你的血都喝干了,你也就永远属于我了。”
他们赤身luoti地拥抱在一起,一个冰冷,一个温热。
“那你咬吧。”
陈臻怔了下。
沈明光闭上了眼,微微扬起头,把脖颈上脆弱的血管露出来,像是要方便陈臻下口一样——
“你把我吃了。”他闭着眼睛,表情居然带着一种献祭自己的无畏,是心甘情愿的语气。“不管你信不信我,我爱你是真的。你把我的把血吸干,一点都别剩。等我死了,也算是和你永远在一起了,这样挺好。”
陈臻看着沈明光,眼眶没一会儿就红了。
他用力推开沈明光,大步回了卧室,把自己埋进被子里面。
沈明光跟了进去,躺到他身边,从背后抱住陈臻,动作很轻。见他没有挣开自己,就稍微抱紧了一些。
第三十七章 孤僻的男人
简宁跟了周佳伟两天。
人倒是很正常,每天八点半出门去上班,五点四十左右从公司出来,开一辆半新不旧的大切诺基。在楼下的便利店里买生活用品,吃的叫外卖,也不怎么出门,看上去是很符合他性格的生活状态。
单身男人,工作不错,条件还可以,性格孤僻。
这几个点在简宁脑子里面已经变成了文件夹,和过往遇到的案例对比之后,被他简化成另外的三个标签。
男人,社会的边缘人群,性格有缺陷。
过去他经手的那些所谓‘不明不白不了了之’的案子,遇害人的共性。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简宁已经有点坐不住了。但他还是早早起来到周佳伟家门口打了卡,护送他去了公司,中午盯梢他去食堂吃饭。
本来以为今天也要一无所获的简宁,在周佳伟下班后有了新突破。
周佳伟下班以后,没有按照他往常生活轨迹一般把车往自己家里开,而是先去一家理发店,理了个头。
然后他进了一家花店,挑选了一大束红玫瑰。
简宁琢磨着,这人是要去相亲还是见喜欢的人?说好的喜欢男人呢?而且调查表明这人胆子有点小,没有过什么同性伴侣,都是在家里自己默默闷声发大财地爽不是吗。
简宁沉下心跟在后面,随着周佳伟来到了一家西餐厅。
哦,这家店不巧简宁还来过。东西异常的难吃,当时他被自己老爹安排了一场及其荒唐的相亲,对象是东边部落狼王的小女儿。别提了,那位相亲对象,快有他壮实了,一口一个老哥老哥,两个人西餐厅假模假样地吃了点肚子都填不饱,只能转战烧烤店,硬生生碰了两箱勇闯天涯。
简宁跟着周佳伟进去了,找了个座,就跟着周佳伟等他的约会对象。
这一等,那是从白天等到晚上啊。
换做是简宁,要是自己约了人吃饭还要自己等两个半小时,哦,不,不可能的。简队只会让那个鸽子精的脑袋开个瓢,让他知道简队不是你随随便便可以怠慢的男人!
等好不容易见到来人的时候简宁才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就应该是他,所有的一切都没错。
刘锋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开两个扣,脖子上挂着一条细细的链子。他偏瘦,但屁股非常翘,被牛仔裤包着,衬衫扎了一半进裤子里,勾出一把细瘦的腰来。
他走得懒洋洋的,看上去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简宁放下刀叉,看到刘锋若有若无地朝他这边看了一眼。
他们被一大簇盆栽挡着,还隔着一排水晶装饰吊坠。
但简宁依旧大惊,立刻拿出前几天从胡明那儿拿来的那瓶欣赏不来的香水往自己身上狂喷……
刘锋好像有些精神不济,只淡淡地看了那边一眼,就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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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你为什么和简宁那么熟悉,而他为什么又对你又敬又怕?这里面哪些是巧合,哪些是骗局?”
“陈臻,我……”
“你到底是谁?”陈臻直接打断了他。
沉默。
空气里面像是有一根一触就断的弦,一边连着陈臻的信任,一边连着沈明光的哑口无言。
陈臻听得到他的心跳声,还是那种沉稳的,迟缓的的声音,没有变快,但一声一声都在凌迟他的理智。
“我是沈明光。”他声音有点哑,“一个普通的人,但我的生命是你的,以后也可以是你的,所有都可以是你的,只要你别走,只要你还要,我就一直陪着你,尽我所能让你的未来明亮一些。”
可能沈明光自己都没发现,他这话说得没什么底气,越说越哑,越说越小声。
听上去更像是在恳求。
陈臻笑了一下,“你又骗我。”
“我没有。”
陈臻顿了一下,“我不信。”
沈明光几乎是立刻就反驳,“陈臻,你相信我。”
“其实你不觉得我们在一起也很牵强吗?”陈臻被他紧紧抱着,第一次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我们遇到的时候,我大概眼睛鼻子连头发看上去都是喜欢你的,你不可能不知道,不可能看不出来,你长了眼睛。我从一开始就忍不住想接近你,你知道吗,我还跟踪过你几次……算是我没皮没脸地追求你的吧,你是半推半就地喜欢我的吧?毕竟,我是血族,你是人类,还是一个有很多秘密的人类,我们本来就不适合。”
沈明光还没说话,陈臻就微微扭过头,舔了一下他的脖子。
“你不怕吗?”陈臻闭着眼,一边舔舐着之前的咬痕,一边闻他身上的味道,“如果你骗了我,让我伤心,我说不定会吸ganni的血。我如果得不到你的感情,那我就把你的血都喝干了,你也就永远属于我了。”
他们赤身luoti地拥抱在一起,一个冰冷,一个温热。
“那你咬吧。”
陈臻怔了下。
沈明光闭上了眼,微微扬起头,把脖颈上脆弱的血管露出来,像是要方便陈臻下口一样——
“你把我吃了。”他闭着眼睛,表情居然带着一种献祭自己的无畏,是心甘情愿的语气。“不管你信不信我,我爱你是真的。你把我的把血吸干,一点都别剩。等我死了,也算是和你永远在一起了,这样挺好。”
陈臻看着沈明光,眼眶没一会儿就红了。
他用力推开沈明光,大步回了卧室,把自己埋进被子里面。
沈明光跟了进去,躺到他身边,从背后抱住陈臻,动作很轻。见他没有挣开自己,就稍微抱紧了一些。
第三十七章 孤僻的男人
简宁跟了周佳伟两天。
人倒是很正常,每天八点半出门去上班,五点四十左右从公司出来,开一辆半新不旧的大切诺基。在楼下的便利店里买生活用品,吃的叫外卖,也不怎么出门,看上去是很符合他性格的生活状态。
单身男人,工作不错,条件还可以,性格孤僻。
这几个点在简宁脑子里面已经变成了文件夹,和过往遇到的案例对比之后,被他简化成另外的三个标签。
男人,社会的边缘人群,性格有缺陷。
过去他经手的那些所谓‘不明不白不了了之’的案子,遇害人的共性。
等到第三天的时候简宁已经有点坐不住了。但他还是早早起来到周佳伟家门口打了卡,护送他去了公司,中午盯梢他去食堂吃饭。
本来以为今天也要一无所获的简宁,在周佳伟下班后有了新突破。
周佳伟下班以后,没有按照他往常生活轨迹一般把车往自己家里开,而是先去一家理发店,理了个头。
然后他进了一家花店,挑选了一大束红玫瑰。
简宁琢磨着,这人是要去相亲还是见喜欢的人?说好的喜欢男人呢?而且调查表明这人胆子有点小,没有过什么同性伴侣,都是在家里自己默默闷声发大财地爽不是吗。
简宁沉下心跟在后面,随着周佳伟来到了一家西餐厅。
哦,这家店不巧简宁还来过。东西异常的难吃,当时他被自己老爹安排了一场及其荒唐的相亲,对象是东边部落狼王的小女儿。别提了,那位相亲对象,快有他壮实了,一口一个老哥老哥,两个人西餐厅假模假样地吃了点肚子都填不饱,只能转战烧烤店,硬生生碰了两箱勇闯天涯。
简宁跟着周佳伟进去了,找了个座,就跟着周佳伟等他的约会对象。
这一等,那是从白天等到晚上啊。
换做是简宁,要是自己约了人吃饭还要自己等两个半小时,哦,不,不可能的。简队只会让那个鸽子精的脑袋开个瓢,让他知道简队不是你随随便便可以怠慢的男人!
等好不容易见到来人的时候简宁才有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就应该是他,所有的一切都没错。
刘锋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开两个扣,脖子上挂着一条细细的链子。他偏瘦,但屁股非常翘,被牛仔裤包着,衬衫扎了一半进裤子里,勾出一把细瘦的腰来。
他走得懒洋洋的,看上去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简宁放下刀叉,看到刘锋若有若无地朝他这边看了一眼。
他们被一大簇盆栽挡着,还隔着一排水晶装饰吊坠。
但简宁依旧大惊,立刻拿出前几天从胡明那儿拿来的那瓶欣赏不来的香水往自己身上狂喷……
刘锋好像有些精神不济,只淡淡地看了那边一眼,就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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